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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医院门诊中西药房增设视频监控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5 16:11   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陕西省中医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落实药品全程追溯管理要求,强化门诊药房药品储存、调配环节安全管控,提升药品质量监管水平,陕西省中医医院就门诊中西药房视频监控存储设备采购项目开展院内公开议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陕西省中医医院门诊中西药房增设视频监控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陕西省中医医院(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大街2号)。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及整体竣工验收

4.预算及限价:项目含税预算及最高限价均为29,000.00,供应商报价超出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5.采购方式:院内公开议价。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安防设备销售、安防技术服务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须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专业技术、施工实施能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成交后严禁整体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议价。

三、采购内容及工作范围

本项目为门诊中西药房安防监控升级工程,需新增34个安防监控点位,配套部署32路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10T监控专用硬盘5块。系统建成后,视频图像信息存储时长不低于45天,满足药品全程追溯管理要求,实现药品储存、调配全流程可视化、可追溯管理。

供应商报价包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人工、垃圾清运、税费、售后维保、竣工资料编制等项目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核心技术与商务要求

1.质量标准新购置硬盘须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安防相关标准;安装调试完成后,监控图像清晰、系统运行稳定、录像存储时长满足不少于45天要求,符合中西药房药品存储全过程追溯管理相关规定

2.售后服务新购设备质保期≥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故障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场处置,一般故障48小时内修复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或更换设备

3.施工要求施工方案须提前报采购人审核备案,施工期间不得影响门诊中西药房正常工作秩序;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工后提交完整竣工资料。

4.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现行安防规范及药品追溯管理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五、报名及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68620268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5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陕西省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西安市莲湖区图书馆)105

3.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正式议价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议价安排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议价时间及地点,将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有效报名供应商,请各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参与本次议价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采购人均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采购活动进行延期、变更或终止,无需向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29-87253521

 

 

 

 

陕西省中医医院总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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