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护理天地 > 健康园地

【科普园地】悦读《千金方》系列——③为医之法

发布时间:2025-05-17 15:41   来源:   浏览次数:


“大医”,是赞扬医生医术高明的专用术语,也是作为医者的理想人格。唐代药王孙思邈编撰《备急千金要方》,以《大医精诚》开篇,从“心”“体”“法”三个方面讲如何成为“大医”的条件。今天,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文献信息研究所副所长呼兴华为您讲述“为医之法”,即医生应具备的基础职业行为和道德操守。

【出处】

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衒燿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偶然治差一病,则昂头戴面,而有自许之貌,谓天下无双,此医人之膏肓也。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卷一《大医精诚》

白话

行医的原则是,不能多言逗笑,大声吵闹,说长道短,议论他人,炫耀声名,诽谤衆医,自夸德行。偶尔治愈一病,就昂头仰面,大有自我欣赏的神态,认自己是天下第一,这是医生的致命恶习啊。

悟】

这段话强调了医生应遵循的职业行为规范,值得借鉴。

具体包括:

专业且严谨:医生临证时,不应该在患者面前过多地闲聊、开玩笑或大声喧哗,这些行为会显得不专业,也可能影响患者的治疗心情。

谦逊且和善:医生临证时,不应该在患者面前议论他人的长短,这不仅不专业,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

信任且尊重:医生不应该炫耀自己的名声,或者贬低其他医生,这种行为会损害医生的职业形象和医患关系。

医生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不仅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还关系到医生自身的声誉和职业发展。只有保持严谨、专业、谦逊的道德操守,医生才能真正赢得患者的信任。

  • 陕西省中医医院

  •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