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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医保发〔2023〕5号)同时废止。2023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088个,其中西药 1334种,中成药1323个(含民族药 93 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431 个(含西药 364个、中成药 67 个),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这是国家医保局连续第6年进行药品目录调整,已经累计将744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临床用药合理性得到积极改善。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通过谈判竞价新A纳入医保的药品,平均降价61.7%,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400亿元。
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限制支付范围分为如下几类:
限二线用药:支付时应有使用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证据。
限工伤保险: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限生育保险:是生育保险基金可以支付的药品,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发生的与生育有关的费用时也可支付。
西药部分第747号“抗艾滋病用药”: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治疗艾滋病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
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
西药部分第 267-279 号“胃肠外营养液”: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且不能经饮食或使用“肠内营养剂”补充足够营养的住院患者方予支付。
西药部分第1256-1270号“肠内营养剂”: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且应为不能经饮食补充足够营养的住院患者时方予支付。
标注“□”的中药饮片:单独使用时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且全部由这些饮片组成的处方统筹基金也不予支付。
麝香、牛黄:中成药部分药品处方中含有的“麝香”是指人工麝香,“牛黄”是指人工牛黄、培植牛黄和体外培育牛黄。含天然麝香和天然牛黄的药品不予支付。
限制支付≠限制使用,《凡例》中明确①“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②““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及症状、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适应症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也就是说:没有达到限制支付范围的条件时,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而已,而不是不能用。
对医疗机构来说:如果临床医师认为患者确需使用有明确限制支付范围的药品,但未达到限制支付范围的条件,在不违反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的条件下,做好患者知情告知下,让患者自费(支付类别“丙”类;住院患者填写“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医患协议书”)。
再来看一下2022版和2023版部分药品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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