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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申请/报告指南

发布时间:2020-04-27 11:38   来源:   浏览次数: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陕西省中医医院伦理委会

伦理审查体系文件——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申请/报告指南

拟稿人

陈莉   史亮

文件分发部门

审核者

赵鸣

伦理审查体系相关部门

批准者

李玉明

批准生效日期

2019年1月

版本号:3.2

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申请/报告指南

为指导主要研究者、申办者/实施者、课题负责人提交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科研课题以及利用人体组织或数据研究的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特制定本指南。

十、 提交伦理审查的研究项目范围

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和《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 》(2010)等文件要求,所有我院承担的以及在我院内实施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包括对可辨认身份的人体组织或数据的研究,应依据本指南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报告。

二、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

(一)初始审查

初始审查:符合上述范围的研究项目,应在研究开始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初始审查申请”是指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审查申请。

(二)跟踪审查

1、修正案审查申请:研究过程中若变更主要研究者,对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等的任何修改,应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修正案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修改研究方案,事后应将修改研究方案的情况及原因,以“修正案审查申请”的方式及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

2、研究进展报告:应按照伦理审查批件/意见规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截至日期前1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申办者应向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当出现任何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进行、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应以“研究进展报告”的方式,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如果伦理审查批件有效期到期,需要申请延长批件有效期,应通过“研究进展报告”申请。

3、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严重不良事件是指临床研究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应在获知后15日内向伦理委员会报告:临床试验发生死亡,应在获知后7日内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4、违背方案报告:需要报告的违背方案情况包括:重大的违背方案:研究纳入了不符合纳入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符合中止试验规定而未让受试者退出研究,给予错误治疗或剂量,给予方案禁止的合并用药等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的情况;或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等违背GCP原则的情况。持续违背方案,或研究者不配合监察/稽查,或对违规事件不予以纠正。凡是发生上述研究者违背GCP原则、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性影响的情况,研究者/申办者的监察员应提交违背方案报告。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偏离研究方案,事后应以“违背方案报告”的方式,向伦理委员会报告任何偏离已批准方案之处并作解释。

5、暂停/终止研究报告:研究者/申办者暂停或提前终止临床研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提交暂停/终止研究报告。

6、研究完成报告:完成临床研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研究完成报告。

(三)复审

复审申请:上述初审和跟踪审查后,按伦理审查意见“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作必要的修正后重审”,对方案进行修改后,应以“复审申请”的方式再次送审,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对伦理审查意见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复审申请”的方式申诉不同意见,请伦理委员会重新考虑决定。

(四)关于涉及受试者及他人风险的非预期问题

定义:涉及受试者及他人风险的非预期问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非预期的;②与研究有关的;③新出现或增加受试者或他人的风险并需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研究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方案定义的需要向伦理委员会报告的不良事件,预期不良事件的频率或严重性非预期性地增加,以及非预期、与研究相关、且给受试者或他人带来风险的不良事件,请按“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类别报告伦理委员会。

当研究出现潜在的任何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进行、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如文献、安全监察报告、中期分析结果提示研究的风险/受益呈现非预期的变化,受试者抱怨提示非预期的风险或研究者无法解决的问题),请按“研究进展报告”类别报告伦理委员会。

研究中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修改研究方案,请按“修正案审查申请”类别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

研究中发生任何偏离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方案,且这种偏离涉及受试者的风险,或有可能再次发生,请按“违背方案报告”类别报告伦理委员会。

三、提交伦理审查的流程

(一)送审

1、送审责任者:研究项目的送审者一般为主要研究者/课题负责人;新药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申办者一般负责准备送审材料;多中心临床试验的研究进展报告由申办者负责送审;研究生课题的送审应由其导师或指导老师共同签署。

2、准备送审文件:根据送审文件清单,准备送审文件,根据伦理申请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填写表格,提出申请。

申请文件要求:

十、 初始审查申请文件

伦理审查申请表(申请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申请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研究者:研究经济利益声明

④临床研究方案(注明版本号和日期),包括对研究中涉及的伦理方面问题的描述;

⑤研究病历和病例报告表,受试者日志卡和其他问卷表;

⑥研究者手册及相关临床研究文献资料;

 a药品企业或医院制剂、科研协定处方使用等相关资质文件

b涉及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提供有关该产品的安全性资料,注册产品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必要时提供医疗器械动物实验报告;

⑧研究者专业履历(最新的,签名并注明日期);

⑨用于招募受试者的材料(包括广告)(注明版本号和日期);

⑩知情同意书·同意签字页(注明版本号和日期);

   其他伦理委员会对申请研究项目的重要决定(包括否定结论或修改方案)的说明。

   合同书或科研合同书、科研项目批文/任务书或保险合同。

2)修正方案审查申请文件

修正方案申请;

修正的临床研究方案(注明版本号和日期),对修改部分以粗体/划线的方式标记,重要内容修正及大量内容修正需提交一份修改后的正式版本;

修正的其他材料,如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和日期),对修改部分以粗体/划线的方式标记,重要内容修正及大量内容修正需提交一份修改后的正式版本。

3)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文件

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

其他试验中心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以及影响研究风险与受益比的非预期不良事件。

4)年度跟踪审查申请文件

年度跟踪审查申请报告;

发表文章(如有)。

5)违反研究方案报告文件

发生违反研究方案事件,应提交研究者违反研究方案报告表。

6)免除审查申请文件

免除审查申请报告;

临床研究方案摘要。

7)试验总结报告文件

结题报告;

研究总结报告;

发表文章(如有)。

3、提交:可以首先提交1套送审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通过形式审查后,准备书面材料  份,以及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等电子文件(PDF格式),送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时,通过网络更新/维护主要研究者履历的信息;提交初始审查申请的主要研究者,还需提交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GCP培训书复印件。

(二)领取通知

1、补充/修改送审材料通知: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后,如果认为送审文件不完整,文件要素有缺陷,发送补充/修改送审材料通知,告知缺项文件、缺陷的要素,以及最近审查会议前的送审截至日期。

2、受理通知:送审文件的完整性和要素通过形式审查,办公室秘书发送受理通知,并告知预定审查日期。

(三)接受审查的准备

1、会议时间/地点:办公室秘书会电话/短信/邮件通知,也可通过网络系统查阅。

2、准备向会议报告:主要研究者准备报告文件,并应亲自到会报告,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主要研究者因故不能到会报告,应事先向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请假,该项目转入下次会议审查。

四、伦理审查的时间

伦理委员会根据本院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审查会议,需要时可以增加或调整审查会议次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送审文件后,一般需要1周时间进行处理,请在会议审查1周前提交送审审材料。

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或严重问题,危及受试者安全时,或发生其他需要伦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紧急审查和决定的情况,伦理委员会将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审查。

五、审查决定的传达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做出伦理审查决定5个工作日内,以伦理审查批件”或“伦理审查意见”的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伦理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一年,规定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的频率为12个月。申请人也可以登录网络系统查询。

如果审查意见为肯定性决定,并且审查类别属于严重不良事件审查,违背方案审查,暂停/终止研究审查,研究完成审查,以及上述审查类别审查后的复审,伦理委员会的决定可以不传达。申请人在伦理委员会受理送审材料后一个半月内没有收到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视作伦理审查意见为“同意”或“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申请人对伦理审查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与伦理委员会委员和办公室沟通交流,还可以向医院质量管理部门申诉。

六、伦理审查的费用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合同,以及科研课题经费的预算应包括伦理审查费用。医院年度预算编制列入伦理审查费,用于列支小额科研课题的伦理审查费。每个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复审的研究项目均须缴纳伦理审查费用

伦理审查费用归医院计财处统一管理,每个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费用3000-5000元人民币(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复审)。

申办者不能直接向研究人员/伦理委员会支付临床试验费用/伦理审查费。

七、免除审查

免除审查应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

符合以下情况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可以免除审查:

在正常的教育、培训环境下开展的研究,如:常规和特殊教学方法的研究;关于教学方法、课程或课堂管理的效果研究,或对不同的教学方法、课程或课堂管理进行对比研究。

依据“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要求,中医药研究的基础医学研究项目(含药学研究,药物剂型研究、生理生化研究、毒理药理学研究等);中医药古籍整理文献信息研究;临床科研项目中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基础医学研究等项目。(注:动物实验研究暂列为免除审查项目,待条件成熟成立“动物实验研究伦理委员会”后,再另行制定相关伦理审查原则及规则)

涉及教育、培训测试(认知、判断、态度、成效)、访谈调查、或公共行为观察的研究。

以下情况不能免除审查:以直接或通过标识符的方式记录受试者信息:在研究以外公开受试者信息可能会让受试者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的风险,或损害受试者的经济、就业或名誉:ƒ上述不能免除审查的情况,如果受试者为政府官员或政府官员候选人,或者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在研究过程中及研究后对私人信息必须保密的情况,则可以免除审查。

“涉及访谈调查” “公布行为观察的研究”的免除审查一般不适用于儿童与未成年人,除非研究者不参与被观察的公共行为。

对于既往存档的数据、文件、记录、病理标本或诊断标本的收集或研究,并且这些资源是公共资源,或是以研究者无法联系受试者的方式记录信息的。

食品口味和质量评价以及消费者接受性研究:研究健康食品不含有添加剂;或研究用食品所含食品添加剂在安全范围,并且不超过国家有关部门标准,或化学农药或环境污染含量不超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范围。

关于特殊受试人群免除审查的规定:免除审查不适用于涉及孕妇、胎儿、新生儿、试管婴儿、精神障碍人员和服役劳教人员的研究。

研究者不能自行做出“免除伦理审查”的判断,应向研究伦理委员会提交免除审查申请,以及研究方案等相关材料,由伦理委员会主任或授权者审核确定。

八、免除知情同意

免除知情同意应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

(一)利用以往临床诊疗中获得的医疗记录和生物标本的研究,并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以申请免除知情同意:

1、研究目的是重要的。

2、研究对受试者的风险不大于最小风险。

3、免除知情同意不会对受试者的权利和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

4、受试者的隐私和个人身份信息得到保护。

5、若规定需获取知情同意,研究将无法进行。

6、只要有可能,应在研究后的适当时候向受试者提供适当的有关信息。

若病人/受试者先前已明确拒绝在将来的研究中使用其医疗记录和标本,则该受试者的医疗记录和标本只有在公共卫生紧急情况需要时才能被使用。

(二)利用以往研究中获得的医疗记录和生物标本的研究(研究病历/生物标本的二次利用),并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以申请免除知情同意;

1、以往研究已获得受试者的书面同意,允许其他的研究项目使用其病历或标本。

2、本次研究符合原知情同意的许可条件。

3、受试者的隐私和身份信息的保密得到保证。

九、免除知情同意书签字

免除知情同意签字应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

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免除知情同意签字:

当一份签了字的知情同意书会对受试者的隐私构成不正当的威胁,联系受试者真实身份和研究的唯一记录是知情同意文件,并且主要风险就来自于受试者身份或个人隐私的泄露。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遵循每一位受试者本人的意愿是否签署书面知情同意文件。

研究对受试者的风险不大于最小风险,并且如果脱离“研究”背景,相同情况下的行为或程序不要求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例如,访谈研究,邮件/电话调查。

对于批准免除签署书面知情同意文件的研究项目,伦理委员会可以要求研究者向受试者提供书面告知信息。

十、联系方式

陕西省中医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9-87251691

联系人:史亮

Emailsxszyyyllb@126.comsxszyyyllb@163.com

十一、本指南下列用语的定义是

研究:是指一个系统性的活动,包括设计、测试和评估,旨在形成或有助于形成可普遍应用的知识。不论是否因其他目的而实施或得到资助的活动,根据本政策,符合该定义的活动均构成研究。例如,一些示范项目和服务计划也可包括研究活动。常规医疗质量或疾病发病率的监测与评估,医疗病例个案报告等活动不属于研究。

人类受试者:是指一个具有生命的个体,研究者(不论专业人士或学生)对其进行研究,通过干预或与之互动获取其数据,或获取可识别身份的个人信息。

涉及人类受试者的医学研究:是指以人类受试者(包括利用可辨认身份的人体材料或数据)为研究对象,了解疾病的原因、发展和结果,改进预防、诊断和治疗的干预措施(方法、操作程序和治疗)而开展的活动。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伦理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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