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党建专题 > 党务新闻

陕中院党发(2018)7号关于印发《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定期谈话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 16:55   来源:省中医院   浏览次数:
 

陕中院党发〔20187

中共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定期

谈话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中共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定期谈话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中医医院委员会

201838

中共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委员会

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定期谈话制度

  

实行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定期谈话制度,是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遇下述情况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同党员进行谈话:

  1、党员工作调动、职务调整、退休时;

  2、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时;

  3、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后;

  4、发现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出现问题时;

  5、群众对党员有反映时;

  6、党员受到批评、处分时;

  7、遇有重大情况需要进行谈话时。

  二、谈话时间安排

  党支部书记一般每半年与党员进行一次谈话。

  三、谈话的范围及方式

  谈话的范围是本支部所属全体党员。谈话的方式一般以支部书记个别谈话为主,党员人数较多的,可由支部书记委托支部委员与党员谈话,也可采取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

  院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谈话工作的指导、监督。各党支部要把同党员定期谈话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落实落细。年初工作计划中,要针对党员队伍状况制定谈话安排,做好谈话记录,并登记备案。

    附件:党支部书记谈话登记表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办公室       201839印发

附件: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陕西省中医医院

党支部书记谈话登记表

谈话人

被谈话人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人签名:

被谈话人签名:

  • 陕西省中医医院

  •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